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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杭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受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领导,对杭州市市区市容环境卫生行业进行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起草环境卫生管理的法规、规章,并组织宣传贯彻;

(二)参与编制全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市容环卫专项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有关市容环卫的生产、服务、安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具体工作并监督实施;

(三)参与环卫作业市场管理和环卫作业市场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四)参与街道乡镇"洁美杯"和窗口地区的"洁美窗口"竞赛活动的评比检查;

(五)参与城市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

(六)参与协调指导各区、县(市)市容环卫行业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渣土处置管理的具体工作。受理建设工程渣土运输车辆的申报并核发准运证。受理建设工程渣土消纳场所的申报并审核把关;

(八)负责全市犬类管理的具体工作。实施养犬许可证的核发;

(九)负责组织对本市市容环境洁美状况和环卫设施完好状况进行巡查和监管。

 

单位地址:,邮编:310003,公开(监督)电话:8506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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